本是为了方便,委托他人代办年检,结果却招致大麻烦。近日,瑞安的王女士因连续三年未送车辆接受年检,约40万元的雷克萨斯被交警部门强制报废。
车子连续三年未年检毫不知情
今年11月2日上午9点57分,王女士收到一条110挪车短信通知。1个多小时后,她又收到一条短信:“您的车辆已连续三周期未检验,已被强制报废,请尽快办理注销业务。”
“挪车”变“车辆报废”,王女士一下子就懵了。
据了解,2008年10月,王女士购买了一辆雷克萨斯IS300,9年间才行驶了6万公里左右。车子的保险是找同学买的,这几年一直委托这个同学代办车辆年检。谁知车子已连续三年没有接受年检,王女士表示毫不知情。
车辆被报废,王女士认为错在交警部门,没有及时告知其车辆已逾期未年检。2017年11月22日,王女士将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(以下简称“交警”)起诉至鹿城法院,请求撤销其作出的强制报废决定的行政行为。
车主起诉交警部门一审被驳回
交警一方称,车辆报废不需要作出强制报废决定。当日交警向王女士发送的短信,是告知其车辆连续三周期没有年检,是强制报废的状态告知,而不是结果告知。根据规定,王女士的车辆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,王女士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,车管所可依法对王女士车辆的登记证书、号牌及行驶证公告作废。
据了解,交警部门于11月29日公告该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。鹿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,王女士主张其于11月2日12时收到交警部门发送的短信时,交警已对车辆作出强制报废决定的行政行为,没有事实根据,其对该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,依法应予以驳回。12月8日,鹿城法院一审驳回了王女士的起诉。
当此案中的车辆“强制报废”成为既成事实后,王女士该如何挽回损失?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认为,如果王女士能证明车辆保险是找同学买的,并委托代办年检义务,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其同学赔偿损失;另外,如果该同学在收到王女士的保险款后,甚至没有如实缴纳保险,还涉嫌诈骗,王女士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。
连续3个周期未年检车辆强制报废
“连续3个年审周期没有参加年审,车辆就会被强制报废。”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私家车购买日起6年内,每2年年审一次,免检车辆不需要上检测线检测,但仍需到车管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;而从第7 年至第15 年期间,要求每年年审1次,并上线检测;车辆使用15年之后,则要求半年上线检测一次。
作为一名车主,车主如何得知车辆是否年审?交警表示,车辆在车管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码务必要准确,才能接收到提醒短信。一般车辆年审之前,交管部门都会短信提醒车主尽快参加年审。同时,注意查看行驶证副证或者电子行驶证,上面有注明该车检验合格有效期,在截止时间前参加年审即可。此外,年审可以提前,但不能超期。根据规定,机动车最多可以提前三个月(包括当月)参加年审。
如车辆已“报废”,要及时交售回收公司回收拆解,并提交车辆行驶证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车牌以及车主身份证明予以注销,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再开车上路行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,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据了解,去年因连续三个周期未参加年审导致被强制报废的车辆达24000多辆。
足不出户免检标志网上领
据了解,目前车管所已推出的6年免检标志申领,将给车主真正带来足不出户的“免检”服务。目前,温州登记在册的车辆有231 万多辆,其中车龄不到六年,符合机动车六年免检条件的车辆约88 万辆,占车辆总数的三分之一还多。
按照规定,这些“免检”车辆在六年之内,每隔两年应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的检验合格标并签注行驶证。现在,车主只需通过“百万申请网上办”平台,点击“6 年免检标志”按钮,勾选“用户须知”,进行身份验证、申报内容、选择取件方式、刷脸认证后,就可在家坐等快递人员上门揽件和送件上门。